2014年11月18日 星期二

[閱讀心得筆記] 噬罪人

書籍基本資料
噬罪人(點圖可看詳細資料)

  • 噬罪人

  • 作者:呂秋遠
  • 出版社:三采文化
  • 出版日期:2014/04/03 
  • ISBN:9789863421146

分類Tag:司法、人性、法律、律師、心理

心得/閱讀筆記


和德國費迪南.馮.席拉赫律師的《罪行》、《罪咎》一樣,都是由許多獨立的法律案件書寫而成的故事。在閱讀的當下常令我不由自主地闔上書頁,思索案例中發生的故事,《噬罪人》相較於德國的罪行》與罪咎,更體現出人性的掙扎與無奈。罪行》和罪咎》則揭露更多人性的黑暗面、體制的漏洞與弔詭。

深深覺得律師是個深具挑戰性的職業。不斷直面人性最幽暗之處,人性的體悟不只來自於當事人的故事,更有長年在司法體制游走所遇到見到的──以專業知識為手段愚弄司法之人。在這種環境中,要如何守住本心?


在〈懲罰〉中,呂律師一席話簡直大快人心!
「面對這個案件,我有強烈的羞辱感。身為告訴代理人,身為律師,我認為司法被羞辱。如果被告只要認罪,就可以搏取法院的同情,當認罪成為一種訴訟策略,成為請求緩行的工具,而法院竟然相信這樣的認罪代表犯後態度良好。我不知道這樣的司法,如何獲得人民的信任?」  摘錄自《噬罪人》p.248

「我希望法院能給當事人最後的撫慰。如果辯護人在庭上羞辱被害人,說被害人只是為了錢,才堅持要告被告,法院對此卻無動於衷。如果被告在庭上明講著認罪,但是對於犯罪事實卻胡說八道,一再在被害人的傷口上灑鹽,請問司法要如何給被害人撫慰?民眾要如何信任司法?」  摘錄自《噬罪人》p.248
看到這段,我只想說:「呂律師,Good Job!」 


〈說好的幸福呢?

這篇故事讓我想到背叛:最不能碰觸的真相》的作者親身故事,作者幼時遭父親性侵,長大後揭露此事,沒想到作者的母親竟然借職權之便,成立一個"虛假記憶症候群基金會",專門用來對付自己的女兒,還不斷寫信到作者任教的大學系所,試圖讓作者失業,其惡劣而泯滅人性的行為簡直令人髮指。

而這篇故事中的父親,所作所為雖沒有那麼誇張,也有異曲同工之妙。在女兒出生時相信其克父命格論而舉家赴美,將女兒留在台灣託付手足寄養也就罷了,等她長大後,還假借補償女兒的名義借用她的人頭買賣房子,女兒不願被如此戲弄還將她告上法院,為了要勝訴還刻意捏造抹黑女兒的品性,果然這事上什麼人都有。


可惜不是你

故事中的爸爸最後能摒棄血緣因素,重新接納孩子,這是相當不容易也相當感人的結果。畢竟彼此的情感連繫已經那麼久了,如果說斬斷就斬斷,反而不合乎人性呢!那位爸爸經此一事,或許以後會更有開闊的胸懷吧!血緣並不代表一切啊!日積月累的相處才是真實的人生,似乎可以和〈說好的幸福呢?〉做個對照。


為愛落淚

故事中的女主角令人嘆息,十五年的欺騙,一句對不起就可以輕易原諒。在那個當下,她只是想要給自己一個機會放下過去吧!如此才能無怨地繼續往前走,不至於否定自己的曾經而影響往後的人生。


認錯

人要面對的兩難,在這個案例中一覽無遺。體制有時候是不近人情的,無法因時制宜,無法依邏輯演變。

認罪,交保。不認罪,死在牢裡。該如何抉擇?

肺癌四期,特地回國被抓就為了要死在家鄉,但迅速交保的條件就是認下沒犯的罪,否則拖延下去的結果就是死在牢裡,在瀕死之際,什麼才是生命中最重要的?


神的孩子在跳舞

我們何時才能真正接納不同文化的風俗?不再一味用自己的文化去譴責臆度別的文化、以自己的文化為標準去丈量別人?


沒有終點的流浪

這是我覺得最沉重難過的一個故事,這是生命中一個巨大的斷裂,一夕之間家破人亡,更悲痛的是,在痛失妻兒後,他連為她們討個公道也沒辦法,甚至還被判是自己過失致死,要服半年牢役,還有比這更悲慘的嗎?在那個沒有行車記錄器的時代,要找到讓他滑下山谷的元兇何其困難?

而且我在想,就算真的找到元兇了,又能如何呢?也把他的家庭破壞掉嗎?或者讓他賠償巨額賠償金?但是,傷痛就會因此撫慰嗎?他這樣漫無目的的漂流尋找,其實只是為了給自己一個藉口活下去吧?或許,也是以這種方式在懲罰自己,他無法原諒那個肇事者,實際上,他是無法原諒自己,在潛意識裡也知道因為自己的疏忽而導致悲劇,因此他的人生永遠停留在那一刻,用無止盡的懊悔和自我放逐試圖弭平心中的傷痛與歉疚,而找出那個幾乎永遠也找不到的人則成了他後半生的人生目標。

不知為何,我想到了伊底帕斯的自我放逐。


一場遊戲一場夢

這個案例讓我以為是在看小說,沒想到台灣真實世界中竟然曾經發生過這種事!果然是──真實世界比小說更精彩,是嗎?

一場試探,毀了兩個家庭,甚至事件中那些旁觀者也受到了很大的衝擊,在還是單純的學生時就接受了人性黑暗的洗禮,
而罪魁禍首卻安然無恙的享受著事業愛情家庭皆得意的勝利人生,甚至在世人眼中,她沒有汙點,真是高招呢!就不知道是不是日夜都受良心折磨了,如果它還在的話。

話說回來,不管到底是試探還是有意陷害,這都不是一個身為老師的人該做的事,利用學生的家庭困境,以利誘之,刻意置學生於險境,更陷同事於不義之地,她就沒有想過這樣一來別人會怎麼看待那名學生?這是在摧毀她的人生哪!還是說其實起因是嫉妒?呵呵,誰知道呢?我只知道如果這是在小說中出現的人物,一定不會有好下場的。



延伸閱讀

罪行 (Verbrechen)

罪行


罪咎 (Schuld)


罪咎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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